都市信息、中国都市信息报讯:近日,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心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讲演轨制的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制讲演轨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视,对于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执行、监管不力的,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视纠正。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后,应当立刻接受,问明案件初步情况,对涉嫌违背治安治理的依法受案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在受案或者立案后三日内向报案单位反馈案件进展,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报案单位。对公职职员长期不正视强制讲演工作,不按划定落实强制讲演轨制要求的,监察委员会依法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等9部分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讲演轨制,划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刻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