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下载他人信息14万余条判3年处罚金2万元
中国都市、都市信息、中国都市信息报讯:5月5日(记者 利声富)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非法下载他人信息14万余条的宁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11月,被告人宁某多次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非法登录某阳光信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分配给各景区的账号、访问后台数据,查看该公司后台存储的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姓名、手机号码、订单数、下单时间、交易价格信息;景区客户购票入园人数、订单数量;该公司客户持“阳光卡”在各个景区的使用情况等。后来,宁某擅自将非法获取的数据下载、保存。2018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将宁某抓获,当场扣押了其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台。
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许可查看、非法下载公民个人信息达142519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宁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宁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此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