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信息网讯: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其中,北京明确,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上述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人社局网站 “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模块,选择“我要暂缓缴养老”,自愿暂缓缴纳费款所属期为申请当月及以后的每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只需选择一次,无须每月选择。
所以,如果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可以缓缴,到2023年再补缴。这就给了灵活就业人员缓冲的时间。